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深化余杭區農業綠色發展綜合水平,推進農業生產轉型升級,全力構建科學投入、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綠色發展新格局,現將《關于深入推進余杭區農業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余杭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余杭區林業水利局
杭州市余杭區財政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深入推進余杭區農業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農業轉型升級,持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實現農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打造“和美余鄉”以高質量城鄉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設支持政策三十五條》(余政發〔2024〕18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統領,堅持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為底線,以農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通過生產科學管理、產地環境治理、農業資源保護、產品綠色供給等舉措,打造高效利用資源節本增效、推廣綠色科技增產增效、延長綠色鏈條增值增效等模式,實現農業綠色、低碳、生態、高效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在保障農產品安全的基礎上,堅持節約保護、生態循環的理念,推行綠色生產方式,注重防治結合,打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持久戰,發展種養結合、生態循環農業,構建綠色發展產業鏈。
堅持資源聚集。創新方式、優化環境、招商引資,引導資金、人才、技術、資源等要素集聚,助力各項措施落地見效,提升綠色發展速度。
堅持創新驅動。強化創新驅動作用,加大在制度、政策、科技、監管等方面的創新力度,不斷完善農業綠色生態發展的保障體系,賦能農業綠色發展。
堅持力量同匯。構建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的發展格局,發揮政府作用,強化政策扶持、規范監督管理;發揮市場作用,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引導農民、企業和社會力量等參與。
二、目標任務
深化“肥藥兩制”改革,實施肥藥減量增效,推進低碳生態農業建設;圍繞養殖提標升級,加快推進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推進農業資源循環利用,實施廢棄物科學利用,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生產培育優質產品,實施標準化、品牌化發展,助推農業提質增效。到2026年,形成資源環境保護有效、投入管理科學合理、技術裝備高效集成、產品品質綠色優質、產業鏈條生態循環的發展目標。
三、工作舉措
(一)深化“肥藥兩制”改革,推進低碳農業建設
深化“肥藥兩制”改革,落實“肥藥減量提質增效”系列舉措,促進農業投入品科學使用,積極實現農業領域減排、減碳。
1.深化“肥藥兩制”改革。堅持推行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實名制購買、定額制施用改革,推進化肥、農藥定額示范區創建、“肥藥兩制”改革試點主體培育、“浙農優品”等數字化平臺推廣應用等,推動定額施用、質量安全、統防統治、病蟲害測報等場景落地;繼續抓好農業投入品“刷臉”、“刷卡”等實名購銷技術,每年落實30萬元補助資金推進全區農資經營單位信息化、規范化建設,強化農業投入品實名制。
2.推進化肥減量增效。以化肥減量增效為重點,集成推廣科學施肥技術。圍繞主要農作物、特色產業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有機肥替代等技術,對符合條件的配方肥施用主體給予700元/噸的補助,對推廣應用商品有機肥料、生物炭基肥料、復合微生物肥料、土壤調理劑等的用戶給予300元/噸的補助,對推廣應用生物有機肥的用戶給予1000元/噸的補助。
3.推進農藥減量增效。推進科學用藥,推廣應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新型農藥,推廣新型高效植保機械,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從源頭控制農藥使用、提高施用效果;開展綠色防控,集成推廣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技術,對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推廣且糧食作物覆蓋面積不少于100畝的主體,按50元/畝以獎代補;實施統防統治,對符合條件的植保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戶進行扶持,水稻每畝分別補助30元、40元,小麥(油菜)每畝分別補助10元、20元。
4.實施農業低碳發展。堅持減碳固碳兩手抓,鼓勵創建低碳農業主體、產品和模式。圍繞糧食生產功能、重點河湖流域,結合美麗鄉村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綜合整治、高效節水灌溉、生態攔截溝渠系統等項目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農田退水“零直排”建設。對新建的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系統按核定投資額予以財政全額補助,每條最高補助上限50萬元,對已建溝渠系統按省市補助資金給予1:1區財政配套運維經費,確保運行良好。
(二)力抓提標升級,實施健康科學養殖
1.推進養殖業高質量發展。深入開展畜禽、水產綠色、生態、健康養殖,促進養殖業轉型升級。規范畜禽養殖投入品使用,著力規范獸藥飼料使用行為,逐步減少獸用抗菌藥等使用,積極開展畜禽養殖場獸用抗菌藥減量化和飼料環保化行動,對成功創建部級場、省級示范場、省級達標場的分別給予 5萬元、2萬元、0.5萬元獎勵。培育水產養殖用藥減量主體,實現水產養殖用藥減量增效,創新推廣稻魚共生、菜魚共生等生態種養模式,有效保障產品質量和生產環境安全。鼓勵各地積極利用山塘、外蕩水域等資源規范化開展水產養殖,按100元/畝標準給予補助,鎮街給予配套。
2.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健全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制度,推進規模場開展各類創建和提標改造,完善利用體系,對畜禽糞污異地消納儲存設施建設給予補助,支持 50畝以上種植基地(園區)按需建造防滲防漏封閉式儲液池(罐)和管網,對符合條件的儲存設施給予每立方不高于 500元的獎勵,對水泵、管網等配套設施按投資額給予40%的補助,合計補助上限 50萬元;鼓勵種植主體資源化利用畜禽液體糞污,對年資源化利用畜禽液體糞污2000噸(含)以上、5000噸(含)以上的種植基地(園區),分別給予每年2萬元、5萬元獎勵;加快構建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市場機制,培育糞肥配送處理服務組織,經審核確認的異地配送服務組織當年購置專用車輛及配套設施,按新增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補助上限為50萬元;對開展畜禽糞污異地配送處理服務的組織給予22元/噸的運輸環節補助。
3.深化漁業養殖尾水治理。加大力度推進水產養殖尾水全域治理,有效保障漁業水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規模主體通過鼓勵自建設施開展尾水治理,小散戶由鎮街統一建設集中式尾水處理設施集中處理,有效破解小散戶養殖尾水治理難題。對業主自主建設且新增尾水治理設施設備總投資達到20萬元(含)以上的,按核定投資額的5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50萬元;對集中建設項目,按治理養殖水面畝均不高于1200元的建設標準,按核定投資額給予100%補助。
4.規范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加強病死畜禽、水產動物等規范化、無害化處理,防控動物疫病,保障公共安全。實施畜禽病死動物統一收集和跨區域集中處理,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95元/頭,其他種類病死動物及病害產品無害化處理補助3500元/噸;屠宰環節病死豬及病害產品無害化處理補助1400元/噸。區級財政對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予以政策支持,對鎮街動物防疫工作經費支出予以每年50%補助。余杭區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監測采樣、免疫應激死亡和強制撲殺補助標準以最新文件為準。推進水產養殖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持續完善病死甲魚無害化處置,由屬地鎮(街道)負責對轄區內養殖場(戶)的病死甲魚開展上門收集和集中處置,收集、運輸、消毒和處置等環節資金由區、鎮(街道)按1:1分別承擔。
(三)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加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
堅持政府引導、主體參與、市場運作,實施農業廢棄物科學回收、資源利用、長效管理,加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
1.開展農林剩余物綜合利用。加大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補助力度,進一步完善“收集、儲運、處理、利用”體系建設。一是以農業部門統計的上一年度分鎮街的規模稻、麥、油菜種植面積為基礎,結合省市年度離田任務要求,各鎮街申報、區級審核確定當年離田面積,區財政按200元/畝標準予以補助,將綜合利用率、離田利用率等指標納入鄉村振興考核。二是積極扶持大規模、專業化的主體開展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含新建、改擴建),對當年度投資300萬元及以上的主體,按核定投資額給予相關基礎建設、設施設備、農機等40%補助,單個項目每年補助上限400萬元。另行單獨制定秸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實施細則。促進林業剩余物綜合利用,對彩色、健康森林和竹林撫育剩余物處理給予鎮街等主體最高200元/噸的補助。
2.實行農廢科學回收處置。嚴格執行農業廢棄物管理,完善廢棄農獸藥包裝物(包含疫苗類生物制品)、廢舊農膜等廢棄物無害化回收處置機制,實現應收盡收、科學處理,減少農業固廢污染。開展廢棄農獸藥包裝物回收處置(包含疫苗類生物制品),每年安排資金用于回收、歸集運輸和銷毀處置,由區、鎮(街道)按1:1比例分別承擔,確保轄區內廢棄農藥包裝物回收率達90%以上,無害化處理率實現100%;開展廢舊農膜分類回收處理,鼓勵對有利用價值的實施市場化回收再利用,將無利用價值的納入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體系,鼓勵應用農用薄膜覆蓋替代技術、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推進源頭減量。
3.加強農業資源保護。扶持現代種業發展,健全區級種質資源庫,注重本地優質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與改造提升,擴面優化糧食生產功能區,加強墾造耕地項目后續管護;積極開展農田土壤污染防治,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鞏固提升和耕地監測點土壤環境的跟蹤監測。實施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在重點水域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并嚴格執行禁漁制度,對苕溪及京杭大運河干流余杭段率先實行禁漁區、禁漁期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同時,加大對亞洲梨火疫病、加拿大一枝黃花、紅火蟻、扶桑綿粉蚧、甘薯莖腐病、福壽螺等有害病菌、生物和外來入侵物種的防治力度,防治專項工作經費由區、鎮(街道)按1:1比例分別承擔。植物疫情普查、調查和監測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給予0.5-1.5萬元不等的獎勵。
(四)培育本地優質產品,助推農業提質增效
以保障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為基礎,圍繞優質、高效、綠色的產品,實施標準生產、確保質量安全、加強品牌發展,促進農業提質增效。
1.加強優質產品供給。注重綠色品種引進、選育和推廣,加快發展“一標一品”產品。對新認定綠色食品的主體給予5萬元獎勵;對通過綠色食品續展的主體給予1萬元獎勵;對通過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的主體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全國綠色食品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園區等國家級項目的主體給予2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省級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等省級項目的主體給予10萬元獎勵。對獲評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績效評價省A級、市B級的主體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實施政策扶持掛鉤制度,切實提升農產品生產主體責任意識。
2.提升基層檢測水平。加強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水平,推進快檢農產品膠體金免疫層析法應用,對規范化運作并且使用膠體金檢測法數量超過一定批次數以上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點(室)給予補助,其中鎮街檢測點(室)每年每批次總計補助40元,同一鎮街當年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3萬元,基地檢測點(室)每年每批次補助20元,同一主體當年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1萬元,并落實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對于通過考核驗收的新建或提升改造的鎮街、基地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按照檢測相關設備的審定購置費用的50%給予補助,同一主體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
3.加快高值品牌培育。統籌抓好農產品品質提升與品牌建設,借助“禹上田園”三產融合區域公用品牌體系,積極構建良渚文化大走廊品牌矩陣,引導經營主體大力創建名企、名品、名牌;加強產銷對接,搭建農產品產銷對接平臺,組織做好農產品線上線下展示展銷營運推廣,提升高品質產品品牌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加強產業聯合體建設,引導支持龍頭企業高質量發展,輻射帶動家庭農場等各類新型農業主體綠色化、標準化生產;加強農業綠色供應鏈構建,推進農產品生產加工綠色轉型,產業融合發展,促進綠色農產品消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區級、鎮村、主體三級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貫徹中央和省市區等各級決策部署;強化考核評價、日常管理等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結果運用,全面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二)堅持“雙強”賦能。堅持實施“科技強農、機械強農”,通過深化校地校企合作、依托項目建設,開展新品種、新技術、新機具和新模式引進、試驗、示范、推廣;實施農業“機器換人”,發揮政策引導作用,示范應用新型高效農機裝備,支持農事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培育。
(三)加強人才助力。健全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發揮10支農業產業技術創新與推廣服務團隊作用,開展技術攻關和集成;加強主體培育,加強農業領域“新農人”引育,加快引進農業科技研發人才、開展高素質農民培訓,加強技術示范推廣,為綠色發展持續注入智能。
(四)注重示范帶動。圍繞特色產業、優勢區域,重點培育壯大一批具有典型引領、示范效應發展模式的主體,加強提煉總結、宣傳推廣,為我區持續深化農業綠色發展提供經驗和樣板。
五、其他事項
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10月28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杭州市余杭區農業農村局、杭州市余杭區林業水利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