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桐廬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增強政策取向一致性,促進經濟持續回升向好,推動高質量發展繼續走在前列,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擴大有效投資政策(由縣發改局牽頭實施)
落實省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2024年抓好省“千項萬億”重大項目10個以上,完成投資21.9億元以上,力爭增補省“千項萬億”項目2個以上。推進省市重點項目59個,完成省市重點項目投資97.3億元以上,縣重點項目75個,完成縣重點項目投資158.6億元以上,帶動固定資產投資增長8%以上,力爭增長10%以上。
(一)發揮重大建設項目帶動支撐作用。貫徹落實《浙江省重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動態調整重大項目庫,常態化儲備高質量項目。實施全縣重大項目攻堅,用好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支持省市重大項目加快審批、要素保障應保盡保。(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圍繞保障重大項目建設、激發全社會投資活力,縣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資金5.88億元。其中,用于縣屬學校、公立醫院、文化體育等民生設施建設資金2.42億元,城市路網、市政、交通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1.34億元,農業、水利、老舊小區改造等建設資金2.12億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三)向上爭取資金支持。積極爭取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充分發揮其對重大項目建設的拉動作用,全縣爭取儲備專項債資金需求47億元以上,實際發行額15億元以上。爭取儲備一般債資金需求20億元以上,實際發行額5億元以上。積極爭取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礎設施等領域中央預算內資金。發揮政策性金融工具與商業銀行作用,支持“平急兩用”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
(四)加強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全縣2024年計劃供應各類建設用地4000畝,全年爭取批次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1000畝以上,重大項目用地指標應保盡保、應批快批,做好省重大產業項目申報,爭取獎勵指標。全縣2024年保障建設項目使用林地600畝以上。(責任單位: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林水局、縣發改局)
(五)強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新上重大項目用能15萬噸標準煤以上,新增能耗支持民間投資項目的比重不低于70%,支持“千項萬億”項目用能應保盡保。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裝機5.5萬千瓦以上,新型儲能裝機0.5萬千瓦以上。持續全面落實電力接入工程費用分擔機制,減輕全社會電力接入環節負擔。推動全縣工商業用戶進入電力市場,全年實現市場化交易電量18億千瓦時以上,交易成本每千瓦時同比下降1分以上。對符合規定的高新技術產業投資項目,按照高可靠性供電費用收取標準的70%執行。(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供電公司)
(六)加大對民間投資支持力度。全面落實浙江“民營經濟32條”、桐廬縣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176條任務舉措清單等政策。圍繞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重點產業鏈供應鏈、完全使用者付費等特許經營項目,常態化向民間資本推介重大項目。規范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實施,充分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七)加力推進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等5個領域補短板。支持城市地下管網建設、教育服務高質量供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優質醫療服務供給、養老服務供給等5個領域補短板,分領域整體謀劃,統籌設計、實施一批高質量項目,全力爭取上級支持。(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教育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民政局)
(八)充分發揮縣屬國企作用。支持縣屬國企主動投資“兩個覆蓋”項目,發揮國企投融資、項目建設、經營管理等方面優勢,在城市建設和產業培育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縣屬國企全年力爭完成投資74億元以上,鼓勵通過企業債、專項債、金融工具、專項低息貸款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局,各縣屬國企)
(九)加大項目推進制度保障。高質量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持續開展“擴大有效投資 推進重大項目”比學趕超活動,優化重點項目代辦服務,做優做實“標準地+”要素配置,健全縣級統籌項目調度機制,確保項目推進提速提效提質。(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行政服務中心)
二、科技創新政策(由縣科技局牽頭實施)
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深入實施創新深化和“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強化教育科技人才有力支撐,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2024年全縣研發投入強度力爭達2.65%,新增高新技術企業40家,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增速高于面上投資增速,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74.5%。
(十)強化科技創新財政資金保障。全縣財政科技支出增長保持在15%以上,縣本級新增財力的15%以上用于科技投入。縣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7000萬元支持科技創新,重點支持創新主體培育2000萬元,激勵加大研發投入2500萬元,鼓勵知識產權運用及品牌建設1000萬元等。安排1億元支持人才引育培養。(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十一)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優化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牽引、績效為導向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擇優推薦機制,面向企業常態化開展技術難題和需求征集,支持企業實施原創性、引領性重大科技攻關,積極承擔國家、省、市級重大科技項目。(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十二)落實企業自主創新稅收政策。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和企業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等支持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科技局)
(十三)加大企業研發投入補助政策。安排2500萬元用于研發后補助,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全縣平均水平以上的企業按年研發投入增量給予不超過15%支持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十四)健全科技企業梯度培育機制。堅持“量質并舉,以質為上”,實施新一輪“科技初創企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小巨人企業—省科技領軍企業”全生命周期梯度培育,注重“規上企業高新化、高新企業規上化”培育方向,持續發力梯度培育創新主體。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省科技領軍企業和省科技小巨人企業的,分別給予80萬元和30萬元獎勵,實行就高補差。實施新雛鷹企業培育計劃,支持培育未來產業和高精尖產業領域的硬科技初創企業。對首次認定的新雛鷹企業,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十五)推進研發機構體系建設。引導企業按照“有場地、有人員、有投入、有設備、有成果、有產品、有制度”的標準,加快建設企業研發機構。實施規上工業企業“兩清零一提升”行動,提高制造業企業研發活動和研發機構覆蓋率。對認定為新型研發機構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省級重點實驗室的,給予3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省級企業研究院、省級企業研發中心、市級企業研發中心的,分別給予150萬元、8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實行就高補差。對認定為縣飛地研發中心的,給予10萬元獎勵,經年度績效評價給予年最高20萬元的補助。企業建設省技術創新中心、海外研發機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聯合實驗室和海外創新孵化中心的,按省、市要求予以配套。支持科創平臺、科技企業牽頭建設概念驗證中心,對創建與績效進行獎補。(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十六)加速科技成果在桐轉化。深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建設,落實省、市鼓勵科技成果就地轉化政策,實施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支持科技領軍企業、鏈主企業等整合集聚創新資源,牽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以關鍵技術突破和產業鏈條延伸為重點凝練科研攻關任務。拓展高校院所列入縣創新載體,支持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合作,鼓勵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開展科技合作,積極開展技術交易,按相關政策規定予以補助。貫徹科技成果“先用后轉”模式,建立產學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失敗后的風險補償機制。(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市場監管局)
(十七)推動高水平創新人才引育。推動高校院所科研人員走進企業。落實省、市對高端外籍專家、海外工程師支持政策。對新入選的市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鼓勵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桐創業,給予最高500萬元項目資助、三年最高500萬元銀行貸款按LPR的100%貼息扶持、三年最高500平方米辦公用房租金補助。(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委組織部、屬地鄉鎮街道)
(十八)提升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落實省、市科創金融服務政策,逐步探索完善擔保業務獎補、貸款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等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拓寬科技企業融資渠道,重組擴容科技風險池基金,年放貸款額1億元左右,并對貸款企業給予實際貸款的最高1%擔保費和上一年度12月份一年期LPR結算產生利息額的50%進行補助。深化科技創新創業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未來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發改局、縣經信局)
(十九)打造縣域眾創孵化生態。落實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年度績效評價相關獎勵政策。對認定為國家、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備案(認定)為國家、省、市級眾創空間的,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三、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培育政策(由縣經信局牽頭實施)
全面承接省“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工程和市五大產業生態圈,牢固樹立“強產興縣”理念,加大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倍增計劃落實力度,全力推動全縣制造業高質量發展。2024年力爭規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6.5%。
(二十)統籌集成各類財政資金支持。縣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資金1.1億元。其中,支持先進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打造“小巨人”“專精特新”等企業發展矩陣資金6000萬元,支持建設“未來工廠”、實施重大裝備首臺(套)產品技術攻關與應用、推動工業互聯網平臺創新、歷史經典產業傳承資金,鼓勵小微企業園集聚發展、“工業上樓”資金2200萬元,支持縣域醫療器械創新發展、能級提升2000萬元等。(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二十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先進制造業、集成電路、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國家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加大研發投入,并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
(二十二)加大政府產業基金支持力度。發揮政府產業基金引領撬動作用,通過加強與頭部機構及產業方合作,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為先進制造業導入資金與產業資源。推動已組建基金加快項目投資,確保投向民間投資項目比重達到75%以上。引導激勵政府產業基金投向我縣先進制造業等重點產業領域。完善配套制度建設,研究制定容錯糾錯盡職免責事項清單,完善考核評價,健全投資風險防控體系,提升政府產業基金服務先進制造業的整體質效。(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二十三)持續加強制造業金融支持。實施制造業融資暢通工程,推進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綠色金融、數字金融等高質量服務制造業。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貨幣政策工具,推動金融機構對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2024年新增上市公司1家。(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縣發改局、人行桐廬縣支行、市生態環境局桐廬分局)
(二十四)強化工業用地供應服務保障。全縣2024年出讓土地總量中工業用地比例不低于35%。支持“415X”先進制造業、五大產業生態圈重大項目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符合條件的特別重大和引領性產業項目可提前預支用地獎勵指標。健全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供應體系,支持在符合“標準地”出讓要求的前提下,實行“帶方案”“帶產業類別”出讓。支持以工業為主的“工業+商服”“工業+科研”“工業+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混合產業用地供給,促進產業融合發展。積極推進低效工業用地片區統籌再開發,2024年完成低效工業用地盤活利用1200畝以上。統籌推進“工業上樓”工作,園區企業容積率宜高則高,推進上中下游產業布局從“分散”向“集群”轉變。積極引導縣國有企業加大低效工業用地回購力度,推進工業標準廠房建設,為五大產業生態圈制造業企業提供高品質、低成本的產業空間;低效工業用地回購后,經縣政府批準同意進行工業標準廠房建設的,應簽訂履約監管協議和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建成后的工業標準廠房(非生產性用房除外)可按幢按層且按層不小于1000平方米進行分割轉讓、分割登記,不結算土地出讓價款。(責任單位: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經信局)
(二十五)培育發展未來產業。依托現有產業基礎,充分發揮鏈主企業、實驗室及重大科創平臺等作用,加快布局一批未來產業,在土地、能耗等要素上予以適當支持。重點聚焦生命健康、智能型機器人、先進能源、前沿新材料等領域,鼓勵前沿導向的探索性基礎研究,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計劃項目。(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縣發改局、縣科技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二十六)支持數字經濟創新提質發展。深入實施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推進“鏈主企業”培育,在土地、能耗、算力等要素上支持數字產業集群培育壯大,引導大中型企業創建省級未來工廠,支持中小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確保全縣2024年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8.5%以上。對經評審認定的工廠物聯網項目、市級數字化改造攻關項目,按照實際投入分別給予外購軟件技術50%,設備20%的補助,工廠物聯網項目最高不超過80萬元、市級數字化改造攻關項目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同一企業近3年內僅可享受1次。對省級“未來工廠”“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項目,分別給予8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獎勵(進檔補差)。對市級“鏈主工廠”“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項目,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80萬元獎勵(進檔補差)。2024年力爭實施重點細分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15家,新增省級工業互聯網創建平臺1個以上。(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二十七)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機制,支持小微企業上規提質,做大做強“隱形冠軍”、“專精特新”等優質企業群體,力爭新增1家鯤鵬企業,努力培育雄鷹企業。對首次上規納統的工業企業給予不高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上規后連續3年保持在規的再給予不高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大企業(大集團)業務部門、分公司或個體工商戶轉為獨立法人企業并首次上規納統的工業企業,再額外給予不高于10萬元獎勵。推進“專精特新”名城建設,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隱形冠軍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政策分檔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進檔補差)。持續開展工業企業畝均綜合評價,不斷優化評價機制,原則上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推廣目錄有效期內的省級以上首臺(套)產品企業不列入D類企業。對畝均綜合評價A類企業和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當年投資類項目的補助比例增加1個百分點,D類企業不予補助。推動個體經濟又快又好發展,開展分型分類精準培育,開展“個轉企”直接變更便利化登記。(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
(二十八)推進開發區、園區高質量發展。堅持產業園區專業化特色化發展,構建由開發區、工業功能區、小微企業園、“一園一主業”特色產業平臺等多種形態構成的分級分類產業平臺體系。強化開發區建設,用好市級開發區財政獎補專項資金,推動產業項目和優質企業向開發區集中。通過低效用地再開發培育建設一批特色產業工業功能區,市、縣“騰籠換鳥”專項資金給予優先扶持。規范小微企業園建設運營,促進小微企業園提檔升級,對評定為“星級”園區的,分別給予市場運營主體五星級50萬元、四星級30萬元、三星級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商務局)
(二十九)強化制造業人才支撐。支持各級、各類人才計劃向“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傾斜。實施市“鯤鵬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省隱形冠軍等制造業企業人才自主評審有關政策,授權符合條件的單位開展人才自主認定。持續完善企業引進人才的便利化服務措施。進一步深化產教融合,引導重點企業與在杭院校合作,培育輸出產業發展急需的應用型人才。(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局)
四、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由縣發改局牽頭實施)
深入實施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百千萬”工程,重點在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培育領軍企業、發展信息服務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2024年服務業增加值增長6.5%以上。
(三十)落實財政資金保障。縣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6700萬元。其中,支持總部經濟、金融服務產業、文化產業、電商、商貿發展4700萬元,支持“中國快遞產業集聚區”建設1000萬元,促進文旅體高質量發展1000萬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三十一)支持打造服務業重點平臺。深化迎春商務區省級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建設,優化商貿綜合體業態,力爭億元樓宇實現突破。優先推薦創新發展區內企業申報國家服務業專項資金。推進特色小鎮迭代發展,提升產業平臺能級,優化規范管理機制,全力挺進全省第一方陣。(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商務局、桐廬民營快遞中心、城南街道、開發區)
(三十二)支持培育服務業領軍企業。2024年,新增規(限)上服務業企業60家,其中生產性服務業企業15家。培育認定一批“星級”總部企業、物流標桿企業等,依法依規給予要素保障支持。落實服務業領軍企業成長計劃,支持申報各類政府產業基金、自然科學基金以及重大科技專項,支持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
(三十三)支持信息服務業發展。鼓勵軟件企業積極申報“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對首次入選的軟件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推動工業互聯網平臺發展,對獲評省級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的給予500萬元補助經費。鼓勵企業積極申報省級產業鏈協同創新、生產制造方式轉型和首臺(套)提升工程等項目。積極落實國家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稅收優惠政策,簡化辦稅流程。(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
(三十四)推動工業設計產業提升發展。積極組織優秀企業申報省級工業設計中心。鼓勵企業參與各類工業設計獎項、活動。組織院校師生、設計師參與各類設計論壇、展會、培訓活動。(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三十五)推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遴選認定一批重點文化產業(文化人才)項目,對獲評省、市級榮譽的重點文化園區、街區,按規定根據文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給予相應資金補助。支持民營文化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路子,引導和支持文化企業有序參與對接資本市場。(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
(三十六)推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對投資達到5億元以上、年度投資達到項目總投資30%以上的文化和旅游重大項目,優先保障土地和資金要素。鼓勵城市轉型退出的工業用地根據相關規劃用于發展文化和旅游產業。鼓勵各鄉鎮在國土空間規劃中預留5%機動指標用于鄉村旅游發展用地,鼓勵利用現有存量農房、低效集體用地、鄉鎮企業等低效閑置空間發展旅游項目。創新旅游項目用地管制方式,推進“平急兩用”旅游居住設施項目,確有需要的允許選址在城鎮開發邊界外。對個人出租住房經營鄉村旅游的,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類文藝院團、演出制作與演出中介機構等參與旅游景區演藝項目。對積極開展旅游宣傳推廣、開拓客源市場、引進會議會展活動的按規定給予資金扶持。(責任單位: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
(三十七)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按規定使用省級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對獲評國家體育產業基地的單位(項目)、省運動休閑鄉鎮以及品牌賽事培育等事項,按照標準給予資金扶持。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體育項目建設,以“共建共治共享”優化城市全民健身功能布局,構建高水平全民健身體系。鼓勵體育企業發展壯大,扶持一批具有市場引領力的運動休閑企業,構建特色鮮明的體育產業發展格局。鼓勵承辦高品質體育賽事活動,以賽促旅,以賽引流,做強體旅融合品牌。(責任單位: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
(三十八)支持快遞物流產業發展。鼓勵快遞物流總部、第二總部、功能型總部招引,在培育期內根據其綜合發展情況給予獎勵。鼓勵集采平臺建設,對采、供雙方根據實際交易情況給予獎勵。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對新晉級物流企業給予獎勵。鼓勵快遞末端驛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鼓勵快遞企業購置或租賃符合規定標準的設備用于縣內末端派送。鼓勵快遞物流企業科技創新、人才招引,探索設立快遞物流業科技創新人才發展基金。(責任單位:桐廬民營快遞中心)
五、交通高質量發展和交通強縣政策(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實施)
圍繞交通高質量發展和交通強縣總目標,加快推進重大改革、深化結構調整、實施關鍵舉措、攻堅重大工程,實現桐廬交通高質量發展,建設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包容、韌性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三十九)穩步推進交通惠民。縣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1.19億元,支持后亞運道路環境提升和柴雅線肖嶺隧道連接線貫通工程。預算安排5000萬元,全面開展“四好農村路”2.0版建設,2024年,實施農村公路新(改)建18公里,農村公路養護工程80.7公里。預算安排150萬元,穩步推進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按照創建樣板縣標準要求,加強三級農村物流網絡體系建設,開通城鄉“客貨郵”線路、新增改造綜合性服務站點,改造農村物流網點。(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財政局、桐廬郵管局、縣郵政分公司)
(四十)加快構建現代化交通物流體系。積極推動關于保障落實全市水路領域碳達峰工作,切實開展老舊運輸船舶拆解淘汰補助工作,繼續推進港口基礎設施維護專項治理工作。(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財政局)
(四十一)便利貨運車船通行。繼續加強管理,通過打擊漁船礙航捕撈、過閘船舶不誠信申報吃水等違法行為,減少礙航水上交通事故對船舶過閘效率的影響。合理利用排門山錨地進行二次調度,優化富春江船閘閘室檔位設施,不斷提升精細化調度水平,力爭平均待閘時間控制在10小時以內。(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四十二)加快推進桐廬融杭強城工作。縣財政預算安排500萬元,持續推進融杭強城高速公路通行費補貼,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優質資本等要素聚集桐廬,著力打造宜居宜業宜學宜養宜游的幸福美麗城市。(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等)。
(四十三)加快創建大件運輸源頭試點。縣財政安排創建試點費用200萬元,依托智能化采集核驗設備,對有需求的大件運輸企業進行服務,提升核驗效率、準確率,大大縮減大件運輸的許可申請辦件時間,降低企業成本,進一步服務桐廬制造業企業。(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屬地鄉鎮街道)。
(四十四)實施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堅持城鄉公交公益性和經濟型相平衡,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實施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破解城鄉公交體制性障礙,實現“五個一”目標,基本建成便捷高效、服務優質、智慧低碳、安全可靠的城鄉公交普惠服務體系,構建政府可負擔、百姓可承受、發展可持續的城鄉公交運營模式。(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交發集團)
六、擴大內需和對外開放政策(由縣商務局牽頭實施)
發揮亞運長尾效應,持續推進擴大內需,吸引和利用外資,加大外貿主體培育,積極搶訂單拓市場,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2024年全縣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6%以上,網絡零售額增長8%,貨物貿易出口占全國份額保持基本穩定,服務貿易出口增長6%,實際利用外資1.85億美元,其中制造業實際利用外資6500萬美元。
(四十五)統籌財政資金支持。聚焦穩外貿穩外資促消費,縣財政2024年預算安排1000萬元用于擴內需促消費、商貿服務業發展,安排2200萬元支持外貿進出口、服務貿易、跨境電商、新電商、利用外資等方面的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四十六)激發消費潛能。落實新能源汽車減免購置稅等政策,落實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峰谷時段優化等電價政策。以消費促進年為主線,打響“愛上桐廬”城市消費品牌,開展“百場百戶百店”消費擴容行動,全年組織促消費活動100場以上。組織參加杭幫菜美食嘉年華、廚神爭霸賽、“味美浙江”餐飲品牌建設等活動。鼓勵老字號企業創新發展,打響“桐廬味道”美食IP,評選首批桐廬老字號企業和百家“桐廬味道”品牌餐飲企業。支持特色消費場景打造,評定縣級夜經濟集聚區1個,力爭創建市級高品質步行街1條;繼續推進全省縣域商業體系重點商貿流通企業建設;積極申報省級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支持新建提升商貿項目、鼓勵發展連鎖,提升批發、零售、餐飲等行業發展。(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縣發改局)
(四十七)穩定外貿發展。深化“百企千人”拓市場行動,對企業參加境內外國際性展會給予展位費補助,推動外貿企業組團參展、傳統產業抱團出海,2024年組織外出參展企業250家次以上。加強出口信保支持,對企業自行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的給予投保費80%補助,對上年自營出口額500萬美元以下企業由政府實行統繳統保。支持企業開展進口貼息、“杭信貸”融資免費擔保、匯率避險等省、市政策申報,加大外貿金融支持。(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
本文件明確的各項政策除標明具體實施期限外,均為2024年全年有效。國家、省、市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